六时明亮IP属地:吉林·长春 发布于59分钟前
与我见面吧但值(🍹)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(zhi)出,周亚(ya)平作(zuo)为音集协代理总干(gan)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(✏)人(ren)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(qian)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(✉)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(zhe)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(cha)及中国裁判文书网(wang)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(📍)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(🤠)音集协(🍹)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(🦔)由(🉑)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(🍚)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(zhang)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(🥍)发(⤴)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(yi)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(🐇)然是向鸟人公司(😋)交(🎃)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(📝)职务之便为其个人(ren)公(gong)司谋(㊗)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(fen)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(zhi)对(💎)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(le)电视作品的侵权(quan),并主张每首(shou)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(💊)讼的矛(🙉)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(you)所体现:上述(shu)会所辩称:“根(🧣)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(👋),本案原告应为中(zhong)国(guo)音像著作权集(ji)体管理协会(hui);本案中鸟人(🏵)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(💀)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(🕗)权(quan)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