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吃草的青牛IP属地:四川·雅安 发布于24分钟前
但(⛹)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(tui)广有限公司(🔣)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(zong)经理,“周亚平(ping)左(💺)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(❇)好几千家,获利数(shu)千万;右(🌥)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(👥)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(🍇)记者查询(🈲)天(tian)眼查(cha)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(✝)(niao)人公司向(xiang)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da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(😕)(zhe)称,“鸟(🥕)人(🍈)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(🙍)账目,此(ci)外鸟(🤰)人公司向发起的(de)大量(liang)诉(su)讼最终以和解收(shou)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(bi)然是向鸟人公(🐌)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(zhou)亚平利用职(🕑)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(🍑)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(😉)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(pan)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(ting)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(💹)主张每(🤱)首歌(💩)元的(📬)赔偿费用。 关于(📴)究竟应由(you)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(🍭)件中也(ye)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(🕵)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(gong)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(🍊)享有(you)其他(🐱)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